两部门: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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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》《貨物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》等法律 、行政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 ,商務部、海關總署決定對《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(2025年)》(以下簡稱目錄)進行調整 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:
一、將部分鋼鐵產品(詳見附件)納入目錄。
二、對外貿易經營者出口上述貨物,應憑貨物出口合同、生產商開具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申領出口許可證。商務部和受商務部委托的省級地方(各省、自治區(qū) 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)商務主管部門及部分副省級城市(沈陽市、長春市、哈爾濱市、南京市、武漢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