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税务局依法对陈震偷税案件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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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 ,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處網(wǎng)絡車評人陳震偷稅案件。
經查,2021年至2023年,陳震通過隱匿收入、轉換收入性質 、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 ,少繳個人所得稅共計118.67萬元。2025年11月 ,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 ,對其作出追繳稅款、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47.48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 。目前,涉案稅款 、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。
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,通過隱匿收入 、轉換收入性質 、進行虛假申報等手段不繳少繳稅款 ,屬于稅收征管法規(guī)定的偷稅行為